发布时间:2020-12-18 20:01:25
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购置税免税管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信息化部2020年第20号通知,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非运输专用工作车辆(以下简称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管理事项,进一步完善了特种车辆的管理机制。
什么类型的车辆特殊用途车辆指的是什么?
非运输专用工作车辆,有固定装置:是指通过焊接、铆接、螺栓连接固定安装,不用于设计制造以运送人员、货物为主要目的的特种作业的车辆。
免征关税的特种车辆是通过发行不含固定装置的非运输特种经营车辆目录来管理的,免征车辆购置税。
怎样办理免税手续?
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辆经销商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和特殊购车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特种车辆免征手续:
第一步,符合规定的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的,申请人必须在纳税人申报前申报车辆购置税。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营运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工业和信息技术部提交免征车辆购置税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目录)。
第二步,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委托工业和信息技术部设备工业发展中心组织技术审查,并将已通过审查的模式列入目录。
第三,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该目录。
第四步,对于已列入目录的车型,申请人在上传机动车制造厂资质证书或进口机动车电子信息清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应在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明免税标志。
第五步,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对申请人上传的免税标志进行审查,并将经批准检查的车辆的电子信息传送给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将上述信息传递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中单独列出的直辖市税务机关。
第六步,纳税人购买汽车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征车辆购置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购车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志和车辆购置税申报所需的其他资料,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简化经营过程,公告中列入了免征车辆购置税固定装置非运输特种经营车辆目录免征车辆名称清单。特殊车辆清单所列车辆,申请人不需要申请列入目录,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可以直接标记免税标志。
资料来源:陕西税